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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开发商破产成了烂尾了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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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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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开发商破产成了烂尾了,我已经交了房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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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21/8/21 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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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如果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可以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要求补足房款后取回房产。不过如果没有人接盘,可能得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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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律师
回复时间:2021/8/23 10: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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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里,有一个户口怎么办?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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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里,有一个联系不上的人的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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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21/7/11 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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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1、可以要求卖方依据购房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向户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请将联系不上的人的户口迁入公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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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律师
回复时间:2021/8/2 17: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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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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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了第三者,我想离婚,婚内买的房子,可以全部归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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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21/6/23 1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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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需要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由于现在房子价值比较大,单靠有第三者作为过错,就判决房子归一方难度很大。可能需要有其他折价补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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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律师
回复时间:2021/8/2 17: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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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二手房,入住了还未过户,又被卖给别人了怎么办?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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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套二手房,付了大部分房款,入住了,但还没办过户之前 ,被别人查封了,别人说这房子是他先从卖主手里买的,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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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9/9/11 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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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您好:你的情况涉及到一房二卖,卖家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卖家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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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郭瑞律师
回复时间:2019/12/25 9: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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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农村的房子可以自由买卖了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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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农村的房子可以自由买卖了,我看中了一套北京郊区的农家院,付完全款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我们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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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9/5/23 2: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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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您好:据了解,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修改,只是允许农村经营性用地上市,宅基地是否允许对非本集体成员之外的人出售,尚无详细明确的规定出台。根据目前掌握的精神,还是不被允许的,按照以前的判例,无法办理过户,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可能无效。但未来细责出台后是否会有改变,目前不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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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郭瑞律师
回复时间:2019/12/25 9: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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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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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需要审核才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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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9/1/14 23: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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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出售限价商品房需要哪些条件
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2、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北京市目前,交纳比例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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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郭瑞律师
回复时间:2019/5/15 2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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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方法合法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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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中介要求我承担全部税费,还说可以较低的网签合同,按网签合同的低价交税,这样合法吗?会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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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8/7/11 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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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您好: 应该按照实际成交价进行纳税,采用阴阳合同以较低价格交税的行为不是避税,而是逃税,是非法的。只是实践中没有人举报时,税务部门不好发现,所以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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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郭瑞律师
回复时间:2018/8/21 15: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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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税签订低价的网签合同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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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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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网签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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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8/5/2 1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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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李先生您好: 网签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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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郭瑞律师
回复时间:2018/8/21 15: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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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上写了占用 什么意思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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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抵押给担保公司了,在登记中心登记了一个“占用”,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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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7/1/5 1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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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李先生: 您好,目前法律上并无明确关于“占用“的规定,可以理解为用益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实践中,在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登记“占用”后,房屋将不能办理“网签”、“预售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依据2015年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本律师认为“占用”属于其中第三项 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希望以上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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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郭瑞律师
回复时间:2017/1/5 1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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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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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师你好,我最近看上一个央产房,4~5环之间,卖家是满五唯一,我是首套。想高贷,总价超过468w及单价超过39600。请问这种情况,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我是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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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6/8/30 1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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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区分: 1,而普通住房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0平米的住房。 2,非普通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 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京地税营〔2014〕96号 2014-08-0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内腾退私房税收政策的批示,经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研究决定,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2005〕345号)第一条第三款调整如下: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中的腾退私房,均视同普通住房。
历史文化街区中的腾退私房系指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由市区政府组织,采取交易腾退模式实施改造的平房院落修缮项目中涉及的私有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依照京地税营〔2005〕345号文件办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京地税营〔2014〕96号 2014-08-0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内腾退私房税收政策的批示,经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研究决定,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2005〕345号)第一条第三款调整如下: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中的腾退私房,均视同普通住房。
历史文化街区中的腾退私房系指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由市区政府组织,采取交易腾退模式实施改造的平房院落修缮项目中涉及的私有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依照京地税营〔2005〕345号文件办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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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秦郭瑞律师
回复时间:2016/8/30 11: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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