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上写了占用 什么意思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房产证抵押给担保公司了,在登记中心登记了一个“占用”,有什么影响。
|
留言时间:
2017/1/5 11:01:33
|
回复内容 |
李先生: 您好,目前法律上并无明确关于“占用“的规定,可以理解为用益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实践中,在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登记“占用”后,房屋将不能办理“网签”、“预售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依据2015年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本律师认为“占用”属于其中第三项 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希望以上能帮到你。
|
回复:
秦郭瑞律师
回复时间:
2017/1/5 16:58: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