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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装修现值损失与残值损失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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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现值损失是指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尚存在的实际价值;而残值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剩余租赁期限内尚存在的价值。通常情况下,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时,需要结合租赁物的用途、租赁期限等因素进行适当装修。构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价值体现在租赁物之中,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使用即同时享用了附合的装饰装修的价值,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无需对承租人予以补偿。但是在租赁合同期满前,承租人对其按原租赁期限投资的附合于租赁物的装饰装修价值并未完全使用,即在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还存在一定的价值,也就是装修残值。确定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装修价值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将装饰装修费用平摊,进而得出剩余租期内的装修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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